工资・劳动时间・休息日・带薪休假
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也适用与日本人相同的劳动法基本规则。
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也适用与日本人相同的劳动法基本规则。

根据雇用形态和职种不同,存在例外情况,本文说明基本规则。

劳动时间・休息・休息日的基本规则

这些均为基本规则。根据一定制度、36协定、雇用形态或职种不同,存在例外情况。带薪休假和最低工资也因条件、地区、行业而异。

法定劳动时间

  • 原则上1天以内8小时
  • 原则上1周以内40小时

休息

  • 超过6小时:至少45分钟
  • 超过8小时:至少60分钟

休息日

  • 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
  • 或每4周4天以上

劳动时间

根据劳动基准法,原则上法定劳动时间为:

  • 1天以内8小时
  • 1周以内40小时

根据一定的制度或36协定等,有时可以超过此时间工作。

休息

一天的劳动时间:

  • 超过6小时 → 至少45分钟
  • 超过8小时 → 至少60分钟

的休息是必需的。

休息期间如果被要求接听工作电话等,无法自由支配的时间,有时不会被算作休息时间。

休息日

公司原则上每周至少须给予1次,或者每4周须给予4天以上的休息日。

加班费

超过法定劳动时间工作等情况下,需要支付加成工资。

加班时间、深夜・休息日劳动的记录,请自己也保留以便确认。

年次带薪休假

持续工作一定期间,并满足出勤率等条件后,可以获得年次带薪休假。

该制度对外国劳动者的适用方式与日本人相同。

兼职・打工人员根据出勤天数等,有时也符合条件。

最低工资

公司必须支付不低于适用于该地区和行业的最低工资的工资。

最低工资会有所修订,请确认最新金额。

感到不对劲时

  • 劳动时间极端长
  • 无法休息
  • 加班费未支付
  • 完全不被允许休带薪假
  • 觉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

等情况时,请向公司确认,如有需要可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或劳动咨询窗口咨询。

接下来可以确认的内容

  • 雇佣合同与工资单
  • 工资未付・解雇・骚扰
  • 辞职、转职、失业

主要确认渠道

  • 厚生劳动省
  • 都道府县劳动局
  • 劳动基准监督署

最后确认:2026年8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