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资・劳动时间・休息日・带薪休假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也适用与日本人相同的劳动法基本规则。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也适用与日本人相同的劳动法基本规则。
根据雇用形态和职种不同,存在例外情况,本文说明基本规则。
劳动时间・休息・休息日的基本规则
这些均为基本规则。根据一定制度、36协定、雇用形态或职种不同,存在例外情况。带薪休假和最低工资也因条件、地区、行业而异。
法定劳动时间
- 原则上1天以内8小时
- 原则上1周以内40小时
休息
- 超过6小时:至少45分钟
- 超过8小时:至少60分钟
休息日
- 原则上每周至少1次
- 或每4周4天以上
劳动时间
根据劳动基准法,原则上法定劳动时间为:
- 1天以内8小时
- 1周以内40小时
根据一定的制度或36协定等,有时可以超过此时间工作。
休息
一天的劳动时间:
- 超过6小时 → 至少45分钟
- 超过8小时 → 至少60分钟
的休息是必需的。
休息期间如果被要求接听工作电话等,无法自由支配的时间,有时不会被算作休息时间。
休息日
公司原则上每周至少须给予1次,或者每4周须给予4天以上的休息日。
加班费
超过法定劳动时间工作等情况下,需要支付加成工资。
加班时间、深夜・休息日劳动的记录,请自己也保留以便确认。
年次带薪休假
持续工作一定期间,并满足出勤率等条件后,可以获得年次带薪休假。
该制度对外国劳动者的适用方式与日本人相同。
兼职・打工人员根据出勤天数等,有时也符合条件。
最低工资
公司必须支付不低于适用于该地区和行业的最低工资的工资。
最低工资会有所修订,请确认最新金额。
感到不对劲时
- 劳动时间极端长
- 无法休息
- 加班费未支付
- 完全不被允许休带薪假
- 觉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
等情况时,请向公司确认,如有需要可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或劳动咨询窗口咨询。
接下来可以确认的内容
- 雇佣合同与工资单
- 工资未付・解雇・骚扰
- 辞职、转职、失业
主要确认渠道
- 厚生劳动省
- 都道府县劳动局
- 劳动基准监督署
最后确认:2026年8月